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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7月22日至25日成功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使用期限7年,票面年利率7.85%。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连云港海滨新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和连云港市墟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项目的建设。这是国家启动新的核准程序下的第一支采用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相结合的担保方式发行的企业债券,是我省2008年发行的第一只企业债券,也是苏北2000年以来发行的第一只企业债券。
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填补了近年来苏北地区企业债券发行的空白,有效化解了企业长期建设资金的压力,优化了企业的融资结构,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力推动了连云港国际性海滨城市建设的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