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和《2007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于7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培训班上,国家发改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法规司助理巡视员郝雅风作了主题发言,介绍了“五五”普法以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对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做好普法工作,队伍是基础,骨干是关键,各级发改委要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国家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姚振怀作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基本经验、做法以及如何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专题报告。国务院法制办的相关负责人就如何做好立法以及法规协调工作进行专题讲课;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副司长方军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作专题辅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林民华讲解了当前国家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发展趋势和如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培训班还播放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杨景宇在国家发改委举办的《物权法》讲座的录像。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改委、经贸委、物价局法规处负责人共150多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参加培训的人员对本次培训的评价较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信息量大、针对性强,学到了知识,强化了认识,启发了思路,收获颇丰。培训结束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参训人员颁发了培训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