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发展改革委、省钢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最近常州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对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淘汰钢铁落后产能工作的复验报告》(常发改〔2008〕221 号)及相关附件。根据《江苏省钢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和《关于切实做好淘汰钢铁落后产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公布常州市淘汰落后工作进展情况,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国和我省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精神,常州市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应于2009年6月前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40万吨。据常州市有关部门复验,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台250立方米高炉已于2008年5月28日完成拆除,提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40万吨。常州市已提前、全面完成《淘汰钢铁落后产能责任书》确定的淘汰钢铁落后产能目标。
二、根据《江苏省钢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和《关于切实做好淘汰钢铁落后产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对常州市已经提前完成淘汰任务的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终止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同时,请常州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江苏省“十一五”钢铁工业调整和发展专项规划》指导有关企业继续深化结构调整,并协同工商、质监、统计等部门继续做好其他相关后续工作。
附件:江苏省淘汰钢铁工业落后产能情况表(常州市,2008年度)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钢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协调领导小组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