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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领域改革的衔接,会同科技、教育、卫生等部门提出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拟定和论证相关改革方案。

(二)研究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问题,提出建议和方案。具体负责推进省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改革。

(三)研究城乡、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体制问题。研究小城镇改革和发展,使小城镇发展成为解决城乡差距和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口国家发改委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全省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共同促进小城镇的发展。

(四)研究论证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外汇、收入分配、就业保障等重大体制改革问题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了解掌握计划投资、金融财税等领域的改革动向,进行宏观经济体制重点问题研究和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五)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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