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
江苏省发改委处室子站
>
宏观体制处
>
社会事业改革
灌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08-07-29 09:49:00 来源: H--宏观体制处
【 字体:
大
中
小
】 本文被阅读次数:
【 打印PRINT 】
据自灌南县财政局获悉,今年灌南共有62.3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首次实现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
灌南从今年6月份开始实行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新办法取消了县内住院起付线标准,将门诊大病补偿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住院费用2万元以上的由原来的35%提高到45%,补偿最高标准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到目前为止,灌南县共支付补偿资金1314.6万元,有22024人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受益。
相关文章
[关闭CLOSE ]
[ 发表评论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我们 | |
设为首页
|
旧版回顾
主办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ICP备05052393号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TR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