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苏陕挂钩扶贫协作工作,协助省政府做好与兄弟省市之间高层互访有关经贸活动的组织、接待工作。
(二)开展省际间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落实好一年一度举办的“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与兄弟省市举办的大型经贸洽谈活动。
(三)负责办理我省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外省市设立办事机构相关手续。
(四)负责苏沪浙两省一市城市经济协调工作,推动长三角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五)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市承担的挂钩扶贫协作任务,协调、指导国务院扶贫办专项安排给有关市的挂钩扶贫协作任务。
(六)负责国家与我省有关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我省参与西部大开发的法规、政策及规划的制定工作。
(七)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苏陕挂钩扶贫协作工作,协助省政府做好与兄弟省市之间高层互访有关经贸活动的组织、接待工作。
(二)开展省际间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落实好一年一度举办的“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与兄弟省市举办的大型经贸洽谈活动。
(三)负责办理我省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外省市设立办事机构相关手续。
(四)负责苏沪浙两省一市城市经济协调工作,推动长三角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五)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市承担的挂钩扶贫协作任务,协调、指导国务院扶贫办专项安排给有关市的挂钩扶贫协作任务。
(六)负责国家与我省有关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我省参与西部大开发的法规、政策及规划的制定工作。
(七)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