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配合委党组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抓好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协助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抓好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勤政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协助开展本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督促检查本委及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2、通过参与委内的重要工作、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履行对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
根据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开展党内监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及时与委党组进行沟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有关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告省纪委省监察厅。
3、经省纪委省监察厅批准同意,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对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初步核实。
驻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调查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它重要案件。需要立案的,在决定立案前,及时与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气。案件调查结束后提出处理建议,其审理及处分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按有关规定办理。
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对本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本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4、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委党组办理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