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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四措施”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发布时间: 2008-07-21 17:17:00   来源: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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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洪泽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机构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提高县域企业创新能力提出五项措施。

 一、充分发挥企业技术机构的作用。引导企业把技术机构建设作为创新能力建设的关键,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企业技术机构要成为企业或行业创新的基地,结合企业发展战略,针对企业或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和新工艺,掌握核心技术,对引进技术和装备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从而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推动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要以技术和资本为纽带,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入股、联合开发、共建科技实体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产学研各方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技术机构,促进企业技术机构机制创新和对外开放。

 三、建立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合作培养机制。支持企业积聚创新人才。鼓励企业与省内外的技术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利用外部科技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合作培养和专业定向培养。鼓励企业派员参加高等院校开办的具有针对性的相应学科和专业技术课程班,培养企业急需的各类创新人才。鼓励企业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选聘创新人才。对从事研发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积极推荐,优先列入市级重点人才培养计划。

 四、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基础条件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建设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资源等开放共享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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