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近日出台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其中首次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增设引资效益奖,鼓励招引财税贡献大的好项目。
随着沿江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高港日益成为国际国内资本抢滩的热点区域。与前几年急于招商引资相比,现在更强调招商选资,确保把土地等有限的宝贵资源用到大项目、规模项目上去。新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更加注重项目的落地见效和开工投产。
高港区明确,从投产之日起12个月内净入库税收100万元(含100万元)奖励税收地方留成的5%;从投产之日12个月内净入库税收10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奖励税收地方留成的10%;从投产之日12个月内净入库税收500以上的奖励税收地方留成的20%。对已实施奖励后又撤资的项目,所得奖金将予以追缴。
奖项的设置是一个方向标,就是要引导、鼓励相关部门、镇(街道)、园区有选择性地招商,招引优质项目和财税贡献大的项目。
高港区今年计划协议利用外资2.72亿美元,实际到账1.36亿美元,其中超亿美元项目要实现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