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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开辟土地利用空间鼓励厂房建设立体发展
发布时间: 2008-06-20 16:26:00   来源: J--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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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节约集约用地,徐州市一方面推广标准厂房建设,一方面鼓励厂房向多层发展。各开发区要集中建设一定比例的多层标准厂房,其中轻工、电子、食品、医药等行业厂房须在二层以上。对多层厂房建设,第二层减半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三层及以上部分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凡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和基础设施配套费;凡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和基础设施配套费。同时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大型绿地、文体、休闲等功能型项目,要结合相关规划和实际需求,开发建设集地下商业、娱乐、人防、停车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公共活动空间。其中,对经营性项目,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除公开竞价外)依据基准地价,地下一层按50%收取,地下二层按20%收取,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免收;对公益性项目,免收土地出让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费,鼓励项目用地由平面向立体化延伸。

  与此同时,我市正在对未利用土地进行全面清理,以提高闲置土地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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