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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 2008-08-07 16:18:00   来源: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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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并取得初步成果。市委、市政府每年出台激励发展林业产业经济的多项优惠政策,强势开展“绿色银行”大行动等措施,极大地调动起广大干部群众植树造林和投资林业产业的积极性,加快了林业产业经济发展的速度,林业经济产业链得到了延伸。

  我市原川青镇从1999年开始,率先在扬州市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通过采取“股份合作、招标、竞价拍卖、反租倒包”等形式,在全市大力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林业产权,截止目前,全市现有22.8万亩成片林中,林木产权属个人所有就占90%以上。据了解,目前全市已有百亩以上造林大户250多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16%以上。

  林权制度改革不仅促进了我市林业产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改善了我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推进了林业产业化发展进程,而且为农民增添了一条致富的新途径。目前,全市以木材为原料的加工企业有70多家,其中,扬州市丽邮人造板有限公司年耗材达10万立方米,年产值近亿元,预计今年我市林业总产值达4亿元。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的丰富和完善,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社会和谐的喜人景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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