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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08-08-18 16:16:00   来源: J--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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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陵区近日举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动员会,提出力争在2009年年底以前,将年可支配收入100万元或集体净资产500万元以上的村,以及年可支配收入30万元或集体净资产100万元以上的组,在全市率先全部改革到位。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后农村经济体制的又一次重大改革。2006年起,海陵区开展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建立农村集体(社区)股份合作社5家。

     截至2007年年底,海陵区符合年可支配收入100万元或集体净资产500万元以上的村有27个,符合年可支配收入30万元或集体净资产100万元以上的组有179个。该区提出,随着村组经济的发展,今后凡是达到改革条件的,有一家改一家,确保改革不留空白。

     实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推进经济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推进该项改革,可以彻底摸清村组集体资产的 “家底”,向农民群众交一份明白账,有利于调动村民参与村组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真正体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利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有利于从体制、机制上规范农村 “三资”管理,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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