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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上半年体改工作取得新进展
发布时间: 2008-08-18 16:20:00   来源: J--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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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年度要点明确的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一、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我市对列入国家、省、市年度安排的社会投资重大项目,或是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或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等项目,均可进入绿色通道办理审批事项。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单位,可享受一门受理、集中会商、限时办结、会办联审、简化材料等方面的服务。在限时办结方面,审批时限原则上比对外公开承诺时间缩短三分之一,其中对外公开承诺时间3天以下的改为即办。目前,有关文件正进入审批阶段。

  (2)打造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上半年,我市整合了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药品医疗器械招投标中心等机构的信息和服务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公开招投标活动和监督过程,使各业务部门在统一的市场内同时接受行政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

  (3) 着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我市对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即行政审批工作“两集中”、“两到位”,通过此项改革,将进一步明确权责,强化部门服务意识,体现便民利民原则,减少部门内互相扯皮等现象,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目前,我市正在市安监局进行改革工作。

  (4) 努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市民公共服务平台。今年4月23日,我市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增挂了市民服务中心牌子,依托中心信息系统,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系统和各类求助服务,通过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市民服务热线与市级机关其他服务热线电话的互拨以及信息的互连互通,同时增加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2、全面实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有关信息,我市在5月份建立了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该制度的建立,对于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首批确定了政府机关50名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助理,标志着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市政府主要部门新闻发言人实现了全覆盖。

  3、探索规范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为科学规划开发园区的布局规划,明确各级各类开发园区的主导产业的主要功能,协调各类开发行为,我市对开发园区管理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今年4月,我市高港区出台了《关于在江苏泰州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一办三局”的通知》,率先建立以省级经济开发区为龙头,高港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合二为一的领导管理体制。“一办三局”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办公室、招商局、企业服务局、经济发展局,同时将外经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9大部门职能纳入“一办三局”发展职能中,构建了全区统一的招商、审批、融资平台,形成了全区一体化的“园区经济发展模式”。

  4、完成靖江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靖江市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第二批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之一,今年6月24日,通过了市政府检查组验收。通过此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优化了镇领导班子结构,提升了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各镇统一实行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体制,镇领导班子职数精简比例达27%;二是整合了行政资源,转变了乡镇政府职能。将镇党政机关统一综合设置为“四办一所”,将事业单位统一综合设置为“三中心一站一所”。三是精简了人员编制,激发工作活力。改革后,镇机关行政编制精简10%,事业编制精简46%。四是完善了相关配套改革措施,提高了改革的整体实效。改革后,镇事业单位均确定为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步实施了兽医、水利、农机站改革,进一步健全了为农服务体系。

  5、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今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泰政发〔2008〕86号),通过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限制自由裁量、细化裁量标准、压缩裁量空间;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为目标,力求破解自由裁量难题;以政务公开和执法监察为抓手,着力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减少随意性,为创建法治、文明、和谐泰州奠定坚实的基础。

  6、着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改革工作。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进一步规范、扶持市直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今年5月,我市发改、民政、工商联三部门联合对市级行业协会商会的现状、职能、存在的问题、改革发展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调查。下一步,我市将在全面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拟订加快和规范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意见,推动中介组织的发展改革工作。

  二、地方金融改革取得新进展

  1、江苏长江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江苏长江城市信用社筹建商业银行已于今年5月19日获得银监会批复,将于8月底前正式挂牌开业。这将使我市成为除省会城市南京以外唯一拥有城商行法人金融机构的城市,同时也使泰州成为全省唯一拥有3家城商行的城市。

  2、成功引进1家市外银行。今年4月,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并批复,同意江苏银行总行筹建江苏银行泰州分行,6月26日正式挂牌开业,至7月23日,存贷款余额已分别达5.53亿元和2.24亿元,运行态势良好。

  3、启动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工作。继交行姜堰支行于2008年1月挂牌开业后,5月21日,南京银行靖江支行正式挂牌开业,这是暨南京银行在我市成立全国第一家异地分行之后,又在我市的成立全国第一家县级支行。靖江支行的获准筹建,一方面标志着南京银行在全国范围机构设置的新突破,同时也标志着我市金融改革取得了新成果,必将对我市沿江开发和靖江地区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上半年,兴化农合行、靖江农联社引进战略投资7470万股资金均已到位;泰兴、靖江农联社分别增资扩股1亿元。

  5、推动异地商业银行成立项目组开展信贷业务。我市先后推动了浦发、民生等多家异地银行在我市成立项目组,据估计,目前异地商业银行对泰州地区贷款余额超过70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稳步推进农村改革

  1、组织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今年上半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意见》,我市确定了兴化市戴南镇作为全市的试点乡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7月22日,我市首家农村非金融贷款机构——兴化市永泰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戴南开门营业。兴化市永泰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省政府金融办公室首批批准设立的农村非金融贷款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要面向该市农村种养户和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农户发展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2、组织全国发展改革小城镇试点工作。继我市戴南镇进入第一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范围后,今年4月,我市泰兴市黄桥镇被确定为第二批160个试点小城镇之一,至此,在全省两批15个试点镇中我市占据2个乡镇。目前,我市黄桥镇正组织力量,制订试点改革方案,待省发改委有关部门论证后组织实施。

  3、不断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今年以来,我市加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意见》文件的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3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6家,社区股份合作社8家,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73%、64%和32%,“三大合作组织”累计分别达499家、124家和61家。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的达37家,拥有农产品注册商标的达47家,吸纳成员42210人,带动非成员农户188429人,合作社成员年人均纯收入达万元以上;通过土地流转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全市农业规模经营面积累计达23.4万亩, 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入股土地已累计分红1703万元,农民累计从合作社获得的工资性收入2234万元。

  4、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继续深化。为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探索建立农业风险保障和灾害损失补偿制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今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2008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泰政发〔2008〕80号),对农业保险模式、财政补贴方式、农业保险品种等政策进行了调整规范,新一轮农业保险试点全面推开。2007年小麦实现保费收入2930万元,油菜保费收入556万元,今年上半年实现蔬菜承保面积1190亩,实现保费收入636万元。

  四、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1、探索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两头难”的现状,一方面是困难家庭比较分散,相关部门组织救助工作相当繁琐,效率较低,另一方面是各有关部门分别承担不同的救助功能,今年3月,我市选择兴化市进行试点,在全省率先建立社会救助中心,统一受理城乡居民的民生救助事务,实行解决民生问题的“一站式”服务,确保社会救助“无缝隙”覆盖。目前,该市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9个部门分别设立专门窗口,实行统一办公,集中受理城乡居民救助事务,各乡镇都将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事务所,村或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

  2、推进城乡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关键在于让城乡中小学生享受到公平、均衡教育机会。我市泰兴市已决定从今年秋学期开始,各中小学将严格按照户籍注册学籍,实行就近免试入学,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则以学籍为依据按实拨付公用经费,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生源不规范流动,确保农村学校生源稳定。

  在具体做法上,该市将科学确定和严格控制改制学校招生计划,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通过考试选拔招生,逐步推行市域范围内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在确保公办教师工资由财政保障的前提下,统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金福利分配办法,探索建立市、乡镇两级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金福利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的投入,做到城乡学校在经费、教学设施等方面的一致性,从而保证城乡义务教育在招生政策、师资配备、教师待遇、办学条件上实现四公平。

  3、加快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民生工程。

  (1)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至6月底,全市城镇净增就业人员2.5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1%。一是建立社会调查失业率制度,在全省率先发布社会失业率,今年3月28日,我市首次发布社会失业率为4.99%,标志着我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开始制度类、体制类改革探索。二是进一步推动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目前,我市经省劳动保障厅验收认定的充分就业社区共有128家,达标率为82%。三是加大创建充分就业乡镇、村活动力度。上半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14万人,其中输出2.98万人,培训2.63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114.2%、129.4%和58.44%。

  (2)构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体系。一是初步实现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建立覆盖所有社区的就业援助网络,上半年消除“零就业家庭”69户,帮助86人实现了就业。二是实施“技能就业帮扶工程”。对全市农村贫困家庭给予“五包”式全免技能就业帮扶政策。三是成立泰州市高校毕业生联盟。6月15日,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和人事局联合牵头成立,首批加盟的成员单位有54家,成员单位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举办各类招聘活动,成为政府、高校和用人单位三方合作的制度化保障。

  (3)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至6月底,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5.9万人、89.4万人、538.81万人、66.48万人和44.11万人,分别比年初增长6.6%、5.5%、3.2%、7%和7.9%。此外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达到63.5万人,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今年以来,我市健全完善了城乡社会保险的接转、衔接和选择性办法,以解决弱势群体社会保险问题为重点,先后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特困下岗失业职工养老保险救助等多项制度。在全省率先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至6月底全市参保人数达20.05万人。

  (4)建立健全维权工作新机制。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全面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二是创新劳动关系工作体系,目前全市已有80%以上的乡镇(街道)完成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的建设;三是推行“网络化”监察、和谐仲裁,在全市91个乡镇建立了26个监察中队,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工作的新体系,认真执行“阳光仲裁”制度。截至6月底,已审理结案3819件,为劳动者补缴保险费4512万元,为劳动者索还工资、挽回各种经济损失36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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