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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一峰副主任在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7-11-14 10:10:00   来源: SRC-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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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黄莉新副省长总结了“十五”期间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情况,提出了“十一五”龙头企业发展要求。会议对2005年度我省优秀龙头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进行了表彰。过会儿,省委张连珍副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下面,我主要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工作要求作个发言。

一、“十五”以来龙头企业发展的主要成效

“十五”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引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力度,为龙头企业营造了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全省龙头企业生产、效益稳定增长,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带动了一批优势主导产业的形成,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龙头企业发展呈现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龙头企业综合实力日益增强。

目前,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3657家,销售收入1823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1740家和1115亿元。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8家,省级龙头企业200家。2005年,列入考核的18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89.5亿元,增长23.4%,利税72.6亿元,增长19.1%,利润43.7亿元,增长22.6%。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有56家,比上年增加21家,超10亿元的有20家,比上年增加8家,超50亿元的有7家,比上年增加2家,超100亿元的有2家。雨润集团去年实现销售收入103亿元,增长30%,今年1—9月达到93.8亿元,增长60%。

(二)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日益显著。

各地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户”和“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采取订单生产、合同契约、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二次分配、直补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与农户建立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让农民在产、运、销等各个环节中获得收益。2005年,列入考核的18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共收购、加工农产品1682.2万吨,收购额362.7亿元,直接带动农户561.5万户左右,农户从龙头企业获得收入104.6亿元,户均获得收入1862元。实行利润返还的企业达82家,返利额为2.7亿元。同时,龙头企业发挥其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的优势,年使用季节农工39.4万人次,企业支出报酬11.3亿元,每人次获得报酬2868元。

(三)龙头企业对现代农业建设的作用日益突出。

 农业龙头企业是实施农业科技工程的有效载体,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了农业的科技化、标准化、外向化和现代化水平。我省龙头企业着力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不断引进先进的工艺、设备和技术,提高产品加工水平,有121家企业建立了研发中心。龙头企业还通过区域化、专业化生产基地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优质稻米、特色蔬菜、特种水产、优质畜禽等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2005年,列入考核的18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拥有种植基地1778.3万亩,水产养殖基地93.7万亩,其中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面积543.7万亩,分别比上年增加233.5万亩、18.6万亩和118.5万亩。20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基地面积达到462.7万亩,同比增长19.3%。

(四)龙头企业投入力度日益加大。

我省各级加大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企业投入积极性高涨,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吸引工商资本、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军农业产业化,促进了企业规模壮大,产品升级,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涌现。“十五”期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共投入216.2亿元用于基础设施、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基地建设等项目实施,有效地扩大了企业生产能力。2005年,列入考核的18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投入46.7亿元,同比增加23.6%,其中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分别达到5.5亿元、19亿元和4607万美元。新上230多个科技含量高、生产规模大的重点项目,其中1000万元以上项目110个。

我省农业龙头企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企业规模总体上还不大,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不明显,外向度不高,深加工能力不强;三是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运行机制。

二、近几年推进龙头企业发展的主要工作

“十五”以来我省龙头企业发展之所以取得比较显著的成绩,主要是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龙头企业工作。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龙头企业的发展,始终坚持把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措施来抓。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多次对加快龙头企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张连珍副书记和黄莉薪副省长对龙头企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心,多次深入基层调研了解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经常召集会议研究龙头企业工作。特别是每年召开的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会议,张书记和黄省长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对龙头企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在全省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省委、省政府先后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等文件,在税收、信贷、流通以及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为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地切实加强了对龙头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围绕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研究制订和落实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目前,在我省已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我省从1994年利用国家粮棉大县贴息贷款支持贸工农一体化龙头企业开始,省级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增加到8000万元,省外向型农业资金、农业三项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也向农业龙头企业倾斜。支持的力度不断加大,支持的范围不断拓宽。各地也相应设立了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目前,13个省辖市中有11个市设立了龙头企业专项资金,资金额达3965万元,有20个县(市、区)设立了专项资金,总量达2531万元。为了多渠道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我委在争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农产品深加工工程项目、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等重点项目时,将重点龙头企业作为优先考虑的项目实施主体。由于我省各级加大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既调动了企业的投入积极性,也较好地吸引工商资本、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军农业产业化,促进了企业规模壮大、产品升级。

(三)不断创新对龙头企业的服务。

一是加强规划指导。我委先后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九五”、“十五”发展规划,明确了主要产业、重点企业、政策措施和发展思路。同时,通过专家咨询论证的方式,帮助重点龙头企业制订发展规划,理清思路、拓宽视野、加快发展。二是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总结龙头企业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会议交流、参观学习、新闻报道、工作简报、企业网站等进行宣传推广。2003年我省在全国首先建立了省级龙头企业网站“江苏农业龙头企业网”。盐城市也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级龙头企业网站,南通、苏州、连云港、扬州等市相继出刊了农业产业化工作动态。三是帮助开拓市场。从2000年开始,每年组织举办龙头企业名优产品展销会和专题研讨会,组织国内外大型超市以及高校、企事业等多家采购团体参加。帮助龙头企业了解市场需求、产业发展等,提供交流合作平台,拓展销售渠道。组织加工、流通企业产销订货会,促进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对接;组织龙头企业到沪宁线等发达地区进行项目推介招商引资,多渠道增加对龙头企业投入;成立龙头企业协会,增强企业凝聚力,加强企业间合作与沟通;南通、宿迁、淮安、盐城等市还组建了龙头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有效缓解了贷款难问题。

三、“十一五”期间龙头企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我省龙头企业的发展,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目标,以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为主线,以农民增收为中心,通过改革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重点抓以下几个工作:

(一)积极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企业的发展最终要体现在产业的壮大,要按照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和拉长产业链的要求,坚持大中小并举,初加工与精深加工紧密结合,注重培育特色,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骨干龙头企业,因势利导地支持中小型、成长型龙头企业的发展。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向工业规划区集中,通过农产品加工区建设,促进优势产品、优势产业的集聚,建成一批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导、贸工农一体化的高效农业规模生产和加工基地,形成产业集聚的发展新格局。

(二)强力打造龙头企业品牌。

实施江苏“特色品牌” 战略,提高我省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根据不同区域定位、地理环境及历史文化特点,筛选重点强势产业和产品,打造区域特色品牌,确立优势。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联合、合作等方式,整合我省同类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传统品牌,要通过原产地保护、地理标志等,整合资源,提高品牌效益。对新兴品牌,要利用质量、科技、包装、形象等优势,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科技创新体系,鼓励龙头企业设立技术创新中心,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把实施“良种工程”、“跨越计划”、“星火计划”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

(三)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或通过中介组织与农民签订生产合同,按照平等互利原则,规范合同内容,明确双方责任,提高履约率,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稳定的产销关系。创新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方式,在重点发展“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产业化模式的基础上,逐步推行面向农户的利润再分配机制。探索建立风险基金制度,与基地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获利、农民增收、产业发展的多赢目标。

(四)着力实施产业化扶贫。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将龙头企业的发展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扶持好全省1011个经济薄弱村所在地的龙头企业发展,组织和鼓励苏南、苏中的企业和投资者到苏北欠发达地区,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利用当地资源优势,促进苏北地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流通,带动劳动力就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带动高效农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扶贫骨干龙头企业。

四、当前要着重抓的几项工作

我委作为农业龙头企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村企“一帮一”活动。

龙头企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应该而且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一个企业帮助一个村的村企联动等形式,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来。过一会儿,龙头企业代表将宣读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倡议书。各地选择一部分重点龙头企业搞好示范,制订具体的帮扶措施,明确村企责任,力求取得实效。

(二)完善“十一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十一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实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升级,我委已编制了“十一五”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初稿,将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规划和重点项目时,继续向重点龙头企业倾斜。协助企业搞好重点项目建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强化龙头企业的考核激励机制。

加大对省级龙头企业的监测考核力度,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每年年初都要根据实际制订年度发展计划,确定销售收入、利税、出口创汇、基地建设、带动农户等主要指标。改进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增量和带动。优化省级龙头企业结构,逐步加大优质稻米、园艺蔬菜、特色畜禽、特色水产、特色林业等高效产业生产、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在省级龙头企业中的比重。从明年起,适当新增省级龙头企业,并完善优胜劣汰机制。

(四)加大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

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和重点,是着力扶持重点骨干龙头企业和重点成长型龙头企业,对优质稻米、园艺蔬菜、特色畜禽、特色水产、特色林业等重点产业相关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带动本省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贡献大的龙头企业进行倾斜。加大对苏北龙头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鼓励苏南、苏中到苏北投资兴办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加大对各地建立龙头企业担保公司的支持,努力帮助中小龙头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认真落实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龙头企业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五)做好龙头企业协调服务工作。

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和推广我省龙头企业自身发展与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进一步建好农业龙头企业网站,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开展网上招商与促销,及时将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宣传到企业。搞好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造就一批现代优秀企业家。加强银企对接,与省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部门共同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拓展融资渠道。继续举办龙头企业招商洽谈会和产品展销会,帮助龙头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新招商方式和手段,拓宽龙头企业外向经营渠道,扩大农产品出口。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走出国门,到境外投资创办生产基地,输出劳务、技术、品牌和产品。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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