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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沪发改委和太湖流域管理局召开太湖水环境治理及蓝藻应对工作商洽会
发布时间: 2008-06-25 11:30:00   来源: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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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以及我省梁保华书记和赵克志常务副省长要求加强与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在太湖治理方面的联系,加强合作的批示精神。2008年6月20日,由我委在苏州吴江市牵头召开两省一市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有关太湖治理工作碰头会,商洽如何加强太湖治理工作交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太湖治理重大事项应急协商制度等,并筹备召开有两省一市政府领导参加的“太湖水环境治理及蓝藻应对协调会”。省发改委齐乃昌巡视员主持了会议,浙江省发改委、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环保局、江苏省环保厅和太湖流域管理局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就如何召开“太湖水环境治理及蓝藻应对协调会”以及下一步的有关合作事宜进行协商,初步提出协商议题:一是建立太湖治理工作情况定期交流制度;二是两省一市发改委、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定期举行工作例会;三是建立太湖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应急协商制度;四是建立太湖治理有关信息的通报制度,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五是建议由太湖局按省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尽快牵头研究太湖信息共享平台及太湖蓝藻联合打捞的协作机制事宜。有关议题将待两省一市政府和太湖局确认后,提交协调会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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