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有关工作。加快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积极推动企业重组、联合、兼并和转让,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
(二)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的力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年薪制、股权激励等多种薪酬制度。
(三)调查研究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研究论证进一步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规划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负责完善产权市场建设及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
(四)培育壮大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一批有相当品牌信誉和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中介群体,负责证券、期货等中介组织的发展。
(五)拟订全省性行业协会的总体发展规划;草拟有关促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行业协会的改革、布局调整和规范发展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的具体办法。
(六)指导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协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促进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
(七)负责省属中介机构的综合规划、布局调整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省属中介机构的有关政策;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中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八)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股票市场实施直接融资;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
(九)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