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组织的性质
在加拿大,行业组织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属于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和其他非营利组织一样,行业组织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组建的目的为提供非营利性的服务;
2、所得的盈余不得分配给会员、职员或其他的个人;
3、组织解散后资产不得分配给个人或者其他组织;
4、一般不得参与政治宣传或选举。
行业组织的成立有其法律依据,一般根据联邦公司法的第三章或省级公司法成立,个别省份有专门的法律,如新斯科舍省有专门针对合作型协会的法律(Co-operative Associations Act)。按照相关法律注册协会,目的是使协会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可以不因发起人的变故而终止,同时也在法律上对于发起人的个人利益进行保护。协会的成立和注册程序与一般营利性商业公司也基本相同。
从行业组织的布局来看,一般分为联邦级(全国性)和省级协会这两个层次。协会的分类,既有单一品种的协会,例如加拿大小麦协会(也称加拿大小麦局),也有分类较宽的协会,如加拿大园艺协会覆盖了加拿大绝大多数的园艺作物。由于行业组织具有很强的行业代表性,能形成本行业的发展决策,又可影响本省甚至联邦的有关政策。
行业组织的会员一般包括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一些省级协会以团体会员的形式参与联邦协会,如新斯科舍省建筑协会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了加拿大建筑协会、加拿大机械承包商协会和加拿大电动承包商协会。
二、行业组织的职能
在加拿大,行业组织和政府之间均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协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代表会员利益,游说政府,协助政府制定产业政策,主张会员利益和为政府出谋划策。同时,在规范职业行为,制定行业服务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也发挥很大的作用。总体上,行业组织的职能分为服务、维权、自律、协调四类。
1、服务类职能
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以及出具公信证明;收集、分析、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依法创办公开刊物,开展咨询活动;组织展销会、展览会,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开展招商和产品推介等活动;组织人才、技术、职业培训,指导、协助企业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推荐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参与行业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论证以及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国内与行业有关的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加拿大的猪肉国际协会应会员要求,努力开拓国际猪肉市场,把加拿大的猪肉推销到世界各地。
2、维权类职能
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建立本行业产业损害、反倾销、反补贴预警监测系统和案例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行业内相关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向政府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诉讼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部门完成相关调查。
加拿大的行业组织具有很强的游说(lobby)政府的能力,代表业内会员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出政府有关政策在执行中碰到的确突出问题,以便在新的政策制订中充分体现企业的利益。在外贸预警方面,加拿大的农产品协会对国际市场的农产品数量、价格、流向,各国外贸政策的调整和专利、技术标准的变化等进行跟踪和科学分析,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各个协会成员,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政府提出各种报告和建议,敦请政府尽快决策和采取行动。
3、自律类职能
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依据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监督会员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有欺诈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员,行业协会可以采取警告、开除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
安大略省加工蔬菜种植协会每年议定13种加工蔬菜的销售价格和条件,加工商直接与他们选择的个别种植者订立合同,明确生产标准和要求。奶农组织安排具有认证资格的分级工人,根据气味和外观收取或拒收牛奶。新斯科舍省建筑协会董事会于2003年通过了道德准则,对会员在谈判、对待雇员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规定了会员要做到诚信与公正。
4、协调类职能
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他行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开展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经济、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参加政府组织的与行业利益有关的各类听证会,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牛奶、鸡蛋等敏感性商品,加拿大采取配额管理。加拿大奶农协会乳品供应管理委员会每年初召开50名主要代表会,确定配额的数量,由协会分配具体配额,农场主只要按照协会给予的配额来组织生产和销售。
三、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
加拿大的行业组织一般设有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董事会的成员由协会的发起人或是由会员选举的志愿者组成,他们均不是协会的雇员。按照协会的规模、资金条件等因素,董事会可以下设若干个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理论上的管理模式一般为:
1.通过全体会员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均为志愿者;
2.由董事会选举董事会主席;
3.由董事会选择任用首席执行官;
4.由首席执行官聘任职员。
例如,加拿大小麦局在国内是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类似行业协会,代表加拿大西部平原85000多农民;在国际上是一个贸易机构,它代表广大的加拿大大小 麦农民与众多的贸易主体进行谈判,争取加拿大大小麦在国际国内市场获取最大的利益。根据《加拿大小麦局法》,其董事会由15个董事组成,其中10个董事由加拿大西部平原的农场主在平原省份的10个行政区域内各推选一位董事,任期为四年。另外5位由联邦政府任命,任期为3年。这5位董事中有一名被董事会选出任首席执行官。董事会有权指导和监督加拿大小麦局对商业事务的管理。尽管存在政府任命的董事,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在贸易争端中还是裁定,是农场主而不是加拿大政府掌控小麦局。
四、经费收支
为了保证行业组织的非营利性质,加拿大的协会普遍规定协会的收支账目必须对全体会员公开,以保证协会运作的透明度和会员的监督地位。协会的收入主要包括:
1.会员会费
有的协会不管会员大小,统一收费标准,有的协会根据会员的生产、加工、销售量收取会费,还有的协会有其他的收费标准,如萨斯卡彻温省汽车修理协会规定,会员会费取决于会员的雇员数,1-4人企业年会费为265加元,5-7人企业年会费为371加元,8人及以上企业年会费为477加元。
2. 其他收入
一是帮助和捐赠。由于加拿大市场经济发展充分,协会基本上得不到政府的资助,一些协会收取会员的捐赠作为运作经费的补充。
二是有偿收入。在加拿大,非营利组织并不意味着不能从事营利性的活动。协会除了可以对有偿服务收取费用以外,也可以从事投融资活动,以获得足够的资金。
五、行业组织的运作
对于加拿大的绝大部分行业组织而言,由于没有当然会员制的规定,为了保证自身的持续性运作和实现规模的壮大,行业组织充分利用各种政策,完善运作机制,以保证在行业中的权威地位。
1、税收优惠
一般来说, 加拿大的行业组织是随着市场经济逐步成熟起来的,一直具有较高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在与市场和行业的同步发展中,组织的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所以基本上不需要政府的特殊政策。在税收政策方面,由于行业组织属于非营利组织,可以享有税收上的优惠,免除联邦所得税或者省所得税,根据加拿大税法的规定,行业组织必须每年提交相关表格提交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依照非营性组织的标准以确认其免税资格。
2、政府扶持
对于一些全国性、覆盖面广、公益性强的行业协会,特别是农产品行业协会,政府也会有一些相当的政策,以便行业协会能够以比市场低廉的成本为会员提供服务。以上文所提的加拿大小麦局为例。加拿大联邦政府扶持加拿大小麦局对全国的小麦实行专营统销,实施预付款项目。加拿大小麦局对农民的大小麦收购价款,由政府提供担保,按预测销售收入的75%预付给麦农。如果加拿大小麦局大小麦销售收入不足以抵偿预付款和各项费用,其赤字部分由加拿大联邦政府弥补,预付款即成为农民大小麦收购最低保护价。加拿大内销大、小麦实行统一销售价格,如果出口价高于国内销售价格,差额由政府以财政补贴形式支付给加拿大小麦局。实施预付款项目,使农民生产的小麦不但不愁销售,而且还能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因此加拿大小麦的生产规模近五年来始终稳定在1150万公顷左右。
3、优良运作
与国内的行业协会对政府的“等、靠、要”思想不同,加拿大的行业组织致力于自身的优良运作,来吸引会员,壮大自己。
为会员提供特色服务,提高信用度,降低成本。新斯科舍省建筑协会下设投标保证金托管机构,以保证业内招投标程序的公正性和会员拥有相应的道德标准,并为分包商争取合理的价格。新斯科舍省旅游行业协会与加拿大石油公司签定协议,其会员购买汽油或柴油时,可享受2分/每公升的优惠,洗车20%的价格优惠以及5%的汽车修理优惠。
扩大组织的影响程度,增加业内知名度。一些协会会固定地拨出部分资金,在相应的学校与行业相关的专业设立奖学金,以提高影响度。新斯科舍省建筑协会与该省社区大学基金合作期已达150周年,承诺在今后五年内每年增加250万加币的奖学金,用于资助参与建筑相关学科的学生。
加拿大发达的行业组织,既得益于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和“大社会、小政府”的经济管理模式,也与其灵活机动的运作模式,值得我国的行业协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