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二)提出和争取落实职能、内设机构和编制的设置,以及职位分类工作。
(三)负责公务员招考录用,协助委党组做好工作人员的调配、考核、任免、挂职、福利和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安置等管理工作。
(四)协助委党组做好因公出国、因私出国审批。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计划和年报统计等,负责委内社团组织的审批、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委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队伍管理和建设,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专家工作。
(六)推进委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协助委党组做好委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和建设,加强处以上干部管理。提出委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进人计划和工资额度上报等工作。
(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做好委内和委系统干部职工的有关培训工作。
(八)承办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