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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建立社会发展评估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08-07-02 16:23:00 来源: S--社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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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社会发展的监测,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盐政办发
[2008]69
号)转发了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关于建立盐城市社会发展评估报告制度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社会发展评估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加强统计基础和评估工作。通过各方努力,建立市和县(市、区)二级社会发展评估体系,并与省相衔接。至此,盐城市在全省第五家将社会发展评估工作延伸到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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