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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民政部门切实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大局
发布时间: 2008-08-25 09:44:00   来源: S--社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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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度重视维稳工作。苏州市针对民政工作特点,妥善处理、正确把握各类敏感问题。严格落实制度和预案,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主动接访并积极稳定上访、集访群众的情绪,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防止和避免事态扩大。
       (二)积极做好对口支援恢复重建工作。一是对拟援建项目,通过定向援助、冠名援助、合资援助等形式吸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间资本投入到恢复重建中来。二是严格遵守救灾款物管理的各项政策和制度,严格监督资金管理流程,确保每一笔爱心捐赠用于恢复重建。三是科学制定民政对口支援方案。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指导下,积极会同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共同拟制灾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安排、抓紧落实定向捐赠项目,将乡镇敬老院建设纳入重建方案,支援灾区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三)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新举措。重点抓好上半年苏州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社会救助新政策、新举措的落实,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一是加强跟踪调研。会同各地对新出台的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和检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因个别问题影响整个政策的实施。二是稳妥推进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认定工作。三是未雨绸缪做好防灾工作。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特别是台风和汛情,借鉴抗震救灾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灾,第一时间救助,保障受灾地区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四)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一是高标准举办好 “苏州和谐社区建设论坛”,认真总结社区建设新经验,深入分析社区建设新挑战,统筹推进社区建设新发展。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确保达到年内不低于80%的目标,把农村社区打造成村民群众共同生活的幸福乐园。三是以纪念《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在探索基层民主实践中不断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提高自我教育水平。
       (五)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一是抓紧动工兴建已获批立项的工程。做好苏州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四季度动工兴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二是高标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实事项目,确保年内完成苏州市新增2000张养老机构床位,新建24个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530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硬指标。三是推广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召开苏州市居家养老经验交流会,推广“虚拟养老院”为代表的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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