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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升至1232元
发布时间: 2008-08-11 11:28:00   来源: 社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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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71日公布,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要求,今年71日起至明年630日,盐城市区最低月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由目前的841元上调至1232元。
  据了解,2007年度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374(2006年为23782)。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调整后的缴费工资基数具体为: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在省规定1369(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基础上,再下浮10%,为1232元。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月人均工资额低于1232元的按1232元为基数缴费。困难企业(停产歇业3个月以上,以及发生活费的企业等)、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34)为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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