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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农保工作成绩斐然
发布时间: 2008-08-19 11:02:00   来源: 社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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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保工作成绩斐然,主要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是农保工作起步早。为了健全全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从上世纪90年代初,南通市按照民政部《县级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在全市推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即老农保),并以政府令的形式,于1996年正式实施了《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经过10多年的实践探索,南通市的老农保形成了个人缴费+市场机制的特色,与苏州、盐城共同被誉为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三面旗帜。到2007年底,全市老农保参保人数达122万人,占全省参保总人数的14.19%;基金积累达到13.78亿元,占全省总额的17.33%,参保人数和基金结存总量均居全省前列。领取养老金人数也达到5.5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7亿元。为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南通市立足于统筹城乡、财政投放、配套衔接的方针,适时启动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6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首先在如皋市试点成功。随后,全市各县(市)区从制度创新、保障有力入手,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先后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开始,南通市所有县(市)区全面启动和实施新农保制度,并提出年内覆盖率达30%以上的目标。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农村居民参保已达58.47万人,覆盖率达56.72%,缴纳农保基金达10.04亿元。    
 
       二是新农保制度设计以人为本。南通市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三方筹资原则,在新农保制度设计上不搞一刀切。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实行了两种不同的制度模式。海安、如东、海门、通州等县(市)采取统账结合的新模式,即财政补贴计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而其他县(市)区则采用纯个人账户的模式,即财政补贴、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全部纳入个人账户。新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体现在:(1)合理的缴费基数。各地缴费基数均统一以上年度农民纯收入确定,而政府财政补贴额分别在农民个人缴费额的20%-66%之间。(2)灵活的缴费方式。除正常的参保和缴费外,参保对象到达养老年龄时不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可在参保时补缴,也可在到达养老年龄时补缴至规定的年限;参保人员还可采取补缴方式一次性缴费。(3)增长的待遇机制。各地普遍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了养老金调整机制,让农民有了利益和待遇不断增长的盼头。(4)衔接的转换机制。老农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缴费储存额折算或补差的办法转入新农保;农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补差或折算的办法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5)兼顾的高龄补贴。海安、如皋、如东和市开发区等地,对年满70周岁以上、直系亲属符合参保条件均已参保并正常缴费的,又未享受政府其他补贴的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发给一定的养老补贴,并逐年提高标准,使得特殊群体的利益得到了兼顾。    
 
       三是加强新农保工作的行政推力。全市各地从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工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措施和行政推动。首先,强化组织领导。县(市)区政府都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实行整体联动。启东、海安等地的政府领导坐镇指挥,及时掌握进度;通州等地开展典型引路,形成了一镇领跑、落后跟上、整体推进的局面。其次,强化基础管理。各地采取拉网式的调查摸底,将应保人员全部纳入基础数据库。积极发挥金保工程的作用,强化基础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各镇(村)都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第三,强化目标考核。各级政府在制定目标考核责任制的同时,层层落实目标任务,通过机关干部联系镇(村)、适时公布进度、及时剖析困难和问题等措施,将目标考核工作落实到位。海安县通过开展百日竞赛月度竞赛等措施,优化目标奖惩考核工作;启东市、通州市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位镇(村)干部,分片包组落实到人,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第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通过媒体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给学生家长一封信、张贴(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消除政策盲区。通州市的业务镇镇讲、广播天天响、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车子村村走、工作人人做是宣传工作深入百姓的生动概括。 
 
         四是新农保工作坚持农民至上的服务理念。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保证政策执行不走样,工作得法不走错,任务完成不拖延,分别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加强了基层业务指导,实行推进办法一镇一策略,业务保障一事一解决,做到工作规程一点不含糊,服务措施方便群众,让农民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在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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