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
为健全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从整体上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国家正在研究编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为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请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编报需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备选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备选项目均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和各地经济、卫生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务求客观、准确、科学。
2、备选项目均应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优先安排无业务用房,以及辖区服务人口数量大、业务用房条件差、设施陈旧、设计流程不合理、危房比例高的机构。
3、列入规划的备选项目应为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如果获得中央扶持能够立即开工建设并且地方资金能够同时落实的项目。
4、备选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应按照国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编报(见附件“第三章 建设规模和标准”,有需要全文的,可登录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社会发展处”子网站“社会发展政策”栏目下载)
5、备选项目建设在申请中央专项资金补助时,地方必须按总投资的50%以上安排配套资金。所有建设项目的投资必须做到闭合,不得留有缺口。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与卫生局完成备选项目的摸底调查与上报,并先将附表加盖公章后于11月19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同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田佑中 (025)83392457
Email:jsjwshc@yahoo.com.cn
附件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建设项目表
附件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第三章 建设规模和标准”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