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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机关水电、通信、中央空调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发布时间: 2004-12-27 13:48:00   来源: SRC-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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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委机关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电、通信、中央空调设施是委机关的固定资产,由行财处负责维修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技术运行状态。
二、机关各处室应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正确使用、爱护水电、通信、中央空调设施,节约用水、用电、用电话,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行财处,不得擅自处理,确保安全。
三、行财处应加大对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树立为机关服务的思想,不断更新知识,熟练掌握维修保养技能。孙风中同志为水电、通信、中央空调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的责任人。
1、供水、供电系统,每天检查一次,发现漏水、照明灯泡损坏,及时更换;
2、配电房、总机房,两天检查一次,对潜在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运行正常。
3、中央空调系统每半月检修一次,换季前突击检查,使用期间,每半天检查一次,确保供暖、供冷系统正常,并保持与省委锅炉房的联系,及时沟通解决供气方面存在的问题。
4、对水电、通信、中央空调系统的突发问题,技术人员应全力抢修,必要时邀请专业部门技术人员协助,力争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5、行政科应储备水电、通信、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所需的零配件,为技术人员配备必需的工具等,提供必须的作业条件。
四、机关干部、离退休老同志家庭水电维修,原则上自理。确有困难的应事先向行政科提出书面申请,视情派出维修人员,维修所需的费用,应由用户承担,行财处不予报销。
五、奖罚措施。
1、技术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水电、通信、中央空调系统,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运行正常,机关干部职工反映良好的,行财处给予表扬奖励。
2、技术人员失职,未能按要求,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水电、通信、中央空调设施,造成系统损坏中断供水、供电、供气、总机瘫痪1小时以上的事故,给予严肃批评,并扣100元;造成系统严重损坏,中断供水、供电、供气、总机瘫痪2小时以上,给国家财产带来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作辞退处理,并扣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制度行财处负责解释,公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财务处
200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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