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负责机关行政、事业、基建等经费的统一管理,编报并落实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工作,拟订并实施委机关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国家和省财政拨给的工作经费、基建经费以及其他资金铁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委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检工作。
(二)负责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管理机关办公用房,对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负责机关值班、接待、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等行政保障以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五)负责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和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办公用品的日常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六)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生活福利。
(七)负责对机关车队的车辆统一实行管理,并做好服务工作。
(八)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