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军民两用技术”一词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首先是由美国提出的。冷战结束后,为了加强民用技术领域的统治地位,美国国会于1986年首次提出了利用国防费用扶植既能军用又能民用的技术,1992年12月成立了防御技术转变委员会(DTCC),主要目标是推动国家军用和民用技术研究与生产一体化;1993年,美国加强了这一国防军事技术转轨战略的力度,强调在国防科技工作中有最高优先权的是两用技术计划,克林顿政府命令高级研究计划局(ARPA)主要负责军民两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任务,并拨经费发展11项军民两用技术;1994年和1995年又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推进了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主要是投资开发满足军事需求的关键技术,并鼓励将民用资源移植到军用领域;1997年以来,随着军民两用技术发展战略的推进,美国国防部颁布了新的《国防科学技术战略》和《国防授权法》,在宣布的两用技术计划中提出“利用民用技术减少作战与保障费用倡议”和倡导将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产品等两用技术推广应用到军事部门中去,同时提出了发展两用计划设想,要求两用计划必须与军事计划相一致。这期间,美国用于军民两用技术研究的费用逐年递增,最高比例达到2001财年国防应用研究费的15%。
除美国外,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国家都相继开展了军民两用技术的研究工作,如英国政府建立了军民两用研究中心和军民两用发展计划;法国在《国防白皮书》中提出国防工业要向军民两用方向发展,并首先在航空航天技术领域开展了军转民方面的应用;俄罗斯也发布了相关的法规,强调了发展的重点领域是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军民两用技术领域等等。(崔玉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