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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国防合同管理
发布时间: 2008-08-12 09:52:00   来源: 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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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防合同管理是指基于国防合同平台对国防经济进行全方位组织、指挥、调控和监督,以形成优势战斗力的活动。随着市场经济与军事变革的深化,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大量权利和义务关系,将越来越多地被国防合同所调控,国防合同管理队伍也日趋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

 

国防合同管理与战斗力生成方式

 

国防合同管理把政府、军队、企事业单位、公民、外国组织和个人有机整合在一起,是国家和军队掌控暴力转化机器的有力手段和制度枢纽,对快速高效地把军事人力、物力、财力、信息力、制度力转化为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国防合同框架的战斗力生成方式,在促进权利和义务和谐、大幅度降低成本、提高国防经济效益、维护国防利益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促进战斗力生成方式转变、实现国防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优势路径之一。

 

国防合同管理与“军民融合”发展模式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经济与社会经济、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结合面越来越广,融合度越来越深。这对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途径新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国防合同制度作为一种天然的规范多主体、多要素、多层次、多环节的管理组织形式,为军民融合发展模式提供了一个低成本的、系统的、专业的、精细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平台,是现代国防经济管理的必然选择之一。通过国防合同平台全面推进经济、技术、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有着显而易见的意义。军民融合“合同化”是一条具体的、扎实的中国国防特色路子。

 

国防合同管理与依法治军

 

依法治军的内涵是指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把整个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良好的法治状态。从现实和未来看,国防合同管理是把依法治军方针落到实处、扎扎实实维护国防经济秩序的最有力手段之一。

 

法律规范具有明显的强制效力。但法律规范是一种较抽象的、调整较大范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工具。通过合同把较抽象的法条细化,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则可以减少法律效力的传递跨距,极大地实现法律的规范功能。目前,《军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军队工程采购管理规定》、《装备条例》、《装备采购条例》、《装备维修条例》、《装备科研条例》、《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以及文职人员合同、国防生合同、士官合同、动员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已经或正在出台,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都需要专业化的国防合同管理人才具体地、高效地完成。可以说,国防合同管理是依法治军具体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

 

国防合同管理与体制改革

 

国防经济合同化是国防经济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发展趋势,是世界发达国家防务经济建设数十年不断摸索和博弈经验的规律性总结,是发达国家不断提高国防经济效益的科学实践和历史性选择,是符合世界防务经济管理规律的主流形式之一。美国国防部有近20年的国防合同管理实践经验,国防部设有“国防合同管理局”,有12000多名各类合同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三军和国防后勤局的所有合同管理事务。包括合同事务的日常管理、组织成本价格分析、监督企业执行合同的情况、质量保证、审查企业的支付申请、安排付款和谈判合同的变更等。英国、日本、法国、俄罗斯等,也都有类似的管理机构。

 

       从国防合同管理技术来看,大量国防经济业务管理除了需求计划外,其分段业务都与军队的现代体制发展,具有明显的相似性,客观上为国防经济管理改革提供了技术方面的可行性。与此同时,“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和“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纲要”,更为国防合同成为主流国防经济管理技术提供理论和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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