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召开宣传贯彻《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湛、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飞、副省长黄莉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湛指出,《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是江苏省第一部规范海洋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各地要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规范,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黄莉新要求强化各级政府海洋环境保护的职责,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加大海洋环境保护投入,严格执行海洋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在重点海域禁止设置排污口、排放污染物、开挖海砂,并严格控制其他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活动。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严格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邹建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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